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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问题分析
原创文章  时间:2009-05-21 13:31:06  点击查看评论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问题分析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已经成为当今金融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近几十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严重阻碍了整个银行业的业务拓展,为此,我国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及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吸取国际上的经验教训,自1999年起,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与重组,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华融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有效地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缓解了金融业经营风险,增强了我国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sManagementCorpora-tion,以下简称AMC)的外部机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影响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其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和完备,主要表现在:
  1AMC法律地位及性质尚未明确,惟一可以遵循的专门立法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规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该条例中将AMC定性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个部门机构,是国有独资的企业法人。这一模糊的概念是将机构和企业法人的主体权力和职能混为一谈。AMC的注册资本由财政部拨付100亿元,其运作由国家政策严格限制,也就是说,其除了利用金融资产来实现经营目标外,还要承担部分政府职能,与一般的资产管理公司有着很大差异,由此,需要立法给予其地位以定性,但现行法律回避了这一问题。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大量法律障碍和法律空白。表现在:其一,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混业经营,而AMC经营手段的多样化早已冲破了这一限制。其二,我国企业法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进行资金拆借,而事实上AMC收购国有商业银行债权带来的两者资金拆借关系显然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其三,按照我国现行担保法的规定,AMC难以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抵押权人。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AMC在取得不良资产债权后,如没有保证人的书面协议,将丧失抵押权,因此,应就抵押物重新登记。其四,拍卖、租赁、破产清算等资产处置手段,AMC尚未启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更是有限。
  3、外资参与AMC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尚不成熟,AMC债权出售给外商会增加我国的外债比例,影响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评价,更难以保证外资进入不良资产后对其收益的预期。
  4、有关AMC的专门法律效率层次低,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及其专有职能不相称。
  纵观国内外有关银行不良资产处理的成功经验,立法先行、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强化监管、特别授权是其共性和主要内容。其中法律体系的构建是重中之重,是其他环节有效运作的基础。为了达到提高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AMC需要一个法律系列以全面地、灵活地、独立地规范AMC的各个环节。
  (1)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以解决其性质特别、地位特殊、业务范围独特所带来的法律要求。该特别法应明确指明AMC的性质、法律地位与宗旨,机构设置的区域级别及内部组织机构、职权职责、明确规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收购、经营、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债转股、发行债券、商业借款、投资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破产清算、资产管理范围、资产证券化等。
  (2)把AMC日益系统规范的运作纳入有效的监管体系中,以避免AMC再次出现道德风险而重蹈银行业风险。赋予监管者强有力的约束力和问责权,尽可能地降低道德风险。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监管部门对AMC监管的法律效力,赋予其排他的问责权,而且这种问责权不受任何层级法律和非法律的干涉,从而使监管部门创造一种严格的制约AMC的机制,使AMC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主动改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框架应考虑下列几种法律关系:AMC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法律关系,AMC是具有从后者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筹集资金的权利,同时具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投资公司的权限,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的诉讼权。
  AMC与国有企业之间:AMC具有对债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冻结等进行清理与核实、接管资产权利;AMC与债务企业是一种信贷关系,明确以资抵债的合法性,对资不抵债企业,赋予AMC托管权以制止恶意逃废债行为。AMC具有基于民法的完整的债权人权利,如追索权等。
  AMC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关系:明确AMC债权转移的自动生效,这种效力同时延及担保合同,而且对不良资产的剥离方法及定价标准由债权转让合同商定,同时保留AMC对商业银行的可追诉性。
  AMC与第三方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关系:明确AMC从事证券及投资公司业务的合法性,AMC可提高其信用级别,可对外进行直接投资,债转股时可不受公司法关于公司净资产的限制,AMC在推荐上市、进行债券股票承销、转让时,应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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